包头市九原区文化馆,始建于1951年,2011年被国家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馆。隶属于包头市九原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。全馆在编人员39人,内设馆长1名,副馆长2名。馆内工作人员高级职称14人,中级职称17人,初级职称8人;
九原区文化馆馆舍面积4547.52平米,馆内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,有线网络宽带达到100M。设有未成年人活动室、老年人活动室、有残疾人无障碍通道、提供务工人员活动场所,馆内常设有演出、展览、非遗、文学、 阅览、培训、讲座、体育、文化志愿服务和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提供活动场地和活动设施11项免费服务项目。并在全区8个苏木镇,街道均建有分馆,除此之处,还分别在沙河街道恒大社区、社会办学机构舞之星舞蹈学校建有直属分馆2家,实现了文化馆总分馆全覆盖。
九原区文化馆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、代表性、示范性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;开展公共文化、民族民间文化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;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辅导活动及社会宣传工作,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工作;开展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展评、文化交流活动;承担数字文化馆建设、服务、推广工作;负责为全区文化站建设提供业务指导;承担艺术档案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;承担九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及相关数据库建设,推进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及传统工艺振兴等相关具体工作;负责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的调研认证工作;承担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九原区文化馆坚持党的文艺方针, 以“全民艺术普及”为目标,以“服务基层 文化惠民”为服务宗旨,以繁荣发展群众文化事业,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。
馆内亮点工作“星火燎原”文化志愿服务受到国家文化部和自治区文化厅表彰;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“梅力更信俗”填补包头市空白;农牧区典型文化大院创建活动属全市首创;艺术创作水平全市领先,免费开放工作扎实开展,群众文化事业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。
“梅花香至苦寒来”。多年来,九原区文化馆先后获得全国“服务农民 服务基层”文化建设先进集体;全国第十四届群星奖“服务奖”;全国基层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典型;第六届全国“四进社区”文艺展演金奖等殊荣百余项。
今后,九原区文化馆将在九原区文体旅游广电局的带领下,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,围绕区委、区政府的中心工作,进一步发挥好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主阵地作用,坚持公益,服务基层,为繁荣九原区群众文化事业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.